警示帳戶是什麼?律師告訴你如何快速解除!避免淪為人頭戶
發布時間:
2023-11-10

警示帳戶是什麼?律師告訴你如何快速解除!避免淪為人頭戶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 2022 年年底,全台警示帳戶的數量已突破十萬大關,不少人都是突然發現帳戶交易功能被凍結、或接到銀行電話才驚覺自己被列為警示帳戶,到底警示帳戶是什麼?被列為警示帳戶該如何自保,才不會變為詐騙集團的共犯呢?以下就帶你一探究竟。

目錄

警示帳戶是什麼?

警示帳戶其實就是警示戶,指的是「當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在偵辦案件的過程中,懷疑某個帳戶可能涉嫌詐騙、洗錢等刑事案件需求時」,他們就會通報金融機構,將該帳戶標示為警示帳戶,而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警示帳戶的定義如下:

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

簡單來說,若您的帳戶被列警示帳戶,代表您可能已經被司法單位列為詐欺案件嫌疑人。

被列為警示帳戶,有哪些風險與責任?

當被通知為警示帳戶,一般人在這種情況下一定會非常緊張,腦海中突然跳出很多問題,像是:

  • 警示帳戶裡面的錢還可以領嗎?
  • 警示帳戶可以去銀行領錢嗎?
  • 被列警示帳戶還能去其他銀行開戶嗎?
  • 警示戶會影響其他帳戶嗎?
  • 警示帳戶還可以開立薪轉帳戶嗎?

解除警示帳戶前,您的帳戶會有哪些影響?

當銀行帳戶成為警示帳戶後,金融機構就會限制該銀行帳戶的所有資金往來功能,帳戶持有人將無法提款、匯款、開戶、臨櫃交易、申辦貸款、使用其他電子支付功能,所有匯入銀行帳戶的款項也會被退回,將會大大影響當事人的金流。順帶一提,雖然中華郵政並非金融機構,但如果被檢警單位通報為警示帳戶,依舊會被中止所有的交易功能。

若想解除警示帳戶狀態,帳戶持有人必須填寫「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持相關結案證明或判決證明才能向警察機關提出解除申請。但除了銀行帳戶不能使用外,更需要注意的事您的帳戶是否淪為不法詐騙集團所用,因為這可能會讓您背負以下的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

民眾若將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依照《刑法》第 339 條「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的規定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依照《洗錢防制法》 的相關規定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詐欺罪全剖析:專業律師講解詐欺定義、構成及該如何迅速自保!

民事責任

若民眾帳戶被詐騙集團當成人頭帳戶使用,一旦被依詐欺罪起訴,被害人可能會附帶進行民事求償(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此時最佳的方式是盡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爭取較低的刑罰。

所以當您被列為警示帳戶,最快速的方法還是聯絡合格的專業律師,盡可能在您還沒被檢察官起訴時,透過與被害人和解、讓您的律師向檢察官爭取做出緩起訴處分。當然您也可以向原通報機關申請警示帳戶解除,也就是自救的方式,但一般來說民眾自行解決的時間、經驗上都比較不足,而導致時間上的延長而延誤最佳解決的時機。

被列警示帳戶的原因?該如何避免

被列警示帳戶原因

為何我會成為警示帳戶?

大多數民眾收到警示帳戶通知,第一個想法就是「我跟詐騙集團根本就沒有往來,為什麼銀行說我的戶頭成為警示帳戶了?」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4 條,以下是被標記為警示帳戶的原因。

  • 短時間內頻繁申請開立存款帳戶,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
  • 客戶申請之交易功能與其年齡或背景顯不相當者。
  • 客戶提供之聯絡資料均無法以合理之方式查證者。
  • 存款帳戶經金融機構或民眾通知,疑為犯罪行為人使用者。
  • 存款帳戶內常有多筆小額轉出入交易,近似測試行為者。
  • 短期間內密集使用銀行之電子服務或設備,與客戶日常交易習慣明顯不符者。
  • 存款帳戶久未往來,突有異常交易者。
  • 符合銀行防制洗錢注意事項範本所列疑似洗錢表徵之交易者。
  • 其他經主管機關或銀行認定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

在實務上,大多數民眾都是在無意間被詐騙集團騙取帳戶資料才成為警示帳戶的,他們經常會透過網購詐騙、求職詐騙、貸款詐騙、租屋詐騙等手法索取民眾的帳戶資訊,以下就是一個曾經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小美收到一則來自朋友的訊息,上面寫著可以用低於市價的價錢購入新款 iPhone,小美不疑有他,連忙匯款了 5 萬元到指定帳戶,隔天好友告知小美公司帳戶出錯,要她再次提供退款帳戶,事後小美也收到了 5 萬元的退款。

上述的流程看似正常,其實詐騙集團已經掌握了小美的帳戶資訊,並將該戶頭做為人頭帳戶作使用,退回的那 5 萬元屬於贓款,無辜的小美已經被捲入了詐騙案件當中。


此外,如果某天看到帳戶莫名其妙多了一筆錢也千萬別高興得太早,因為有些詐騙集團會匯入不明款項或是新台幣 1 元到你的帳戶,去測試該戶頭是否可用,後知後覺的民眾往往會成為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讓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則案例。

某日小王打開帳戶一看,發現莫名其妙多了 1 萬元,緊接著便接到一通電話,宣稱那 1 萬元匯錯了,想和小王約時間碰面,請他協助歸還款項。小王不加思索隨即答應了對方,沒多久卻被警方通知自己涉嫌詐騙,銀行也來電告知自己的帳戶變成警示戶。

先匯款再相約見面是詐騙集團常見的手法,這樣做是為了不讓監視器拍到車手的身影,因此詐騙集團往往會和民眾約在沒有監視器的偏僻角落,若是警方真的展開追查,也只會抓到親自去銀行領錢的小王。現在的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提醒民眾務必提高警覺,絕對不要在網路上提供帳戶資訊給陌生人。

帳戶突然被凍結,如何確認是否為警示戶?

大多數人是在帳戶被「凍結」後才意識到可能被列為警示帳戶,而在收到銀行的通知前,若發現自己的戶頭被凍結了,可以到聯徵中心申請「當事人信用報告」,透過線上或是書面的方式去查詢自己是否被列為警示帳戶。

  1. 線上查詢:使用自然人憑證,或以銀行、證券、保險業等金融機構核發的軟體金融憑證取得聯徵中心信用報告。
  2. 書面查詢:透過郵寄申請、郵局代收辦理或到聯徵中心臨櫃辦理查詢。

警示帳戶解除方法大公開

原則上帳戶持有人可以向原通報機關申請警示帳戶解除,但原通報機關依舊保有決定權限,通報了也不一定能成功解除警示帳戶狀態,若想解除警示帳戶的狀態有 2 種方法。

耐心等候警示期滿

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9 條的規定,警示帳戶的警示期限自通報時起算,逾 2 年自動失其效力。但有繼續警示之必要者,原通報機關應於期限屆滿前再行通報之,通報延長以一次及 1 年為限,也就是說,帳戶警示期間最長可持續 3 年。

排除不法事項

當事人必須檢附法院判決、執行完畢證明或是處分書來證明自己沒有涉嫌不法犯罪活動,才可以向原通報機關申請解除警示帳戶,而具體警示帳戶解除流程可分為以下 5 步驟:

  1. 釐清案件過程並取得判決結果
  2. 向原通報機關(通常是警察機關)提出解除申請,可參考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相關資料
  3. 申請解除警示帳戶後 3-5 天,將會收到解除警示帳戶公文
  4. 帳戶所屬銀行會在 1-2 個星期後收到解除警示帳戶公文
  5. 經銀行確認順利解除警示帳戶後,帳戶的各項功能即可正常使用

另外,由於變成警示帳戶真的相當不便,因此不少人會想了解到底要花多久時間才能解除警示帳戶?一般而言,民眾從配合調查、做筆錄、出庭、等待判決、取得證明、提出解除申請到成功解除警示帳戶,至少要花費半年的時間,相當曠日費時,如果民眾平日無暇處理這些事項,不妨委託律師協助處理,能夠省心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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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帳戶淪為人頭帳戶,該如何自救?

被列警示帳戶

如果帳戶很不幸地淪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建議民眾要盡快釐清案情,主動配合警方調查,最好可以保留所有跟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或相關物證,盡可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不是詐騙集團的一員。

大多數民眾都是在無意間被列為警示戶,並非真的有犯罪意圖,但考量到人頭帳戶詐欺的定罪率相當高,因此除了配合檢警調查、保留證據以外,民眾也可以與專業的律師聯繫,尋求以下面向的協助。

  • 協助辯護:檢察官在偵查庭內的態度會比較嚴肅,如果被詢問時因為太過緊張而吞吞吐吐答不出來,只會加重自己的嫌疑,律師可以和當事人討論在偵查庭上該如何應答、協助整理答辯或是辯護,幫助當事人洗清嫌疑。
  • 儘快取得判決:案件偵查的過程往往勞心又勞神,請律師能夠協助代收信件、代辦資料,幫助當事人了解晦澀難懂的法律文件,加速判決流程。
  • 將刑罰降低:為了避免真的吃上牢飯,專業的律師處理這類案件通常都會協助當事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盡可能去爭取緩起訴、不起訴、緩刑甚至是無罪的結果,從而解除人頭帳戶警示狀態。

衍生管制帳戶是什麼,與警示帳戶有何區別?

不少民眾會好奇:「如果我在 A 銀行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那其他銀行的帳戶是否會受到影響呢?」答案是:會!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3 條內容,當你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就代表你在別家銀行之其他存款帳戶將同步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

舉例而言,小宏在 A 銀行的存款帳戶列為警示帳戶,此時小宏在 B、C、D 其他銀行的帳戶也將自動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

那麼警示帳戶與衍生管制帳戶有什麼不同呢?其實兩者的區別在於警示帳戶會被限制全部的交易功能,而衍生管制帳戶則是會被限制電子交易功能,無法使用金融卡與網路轉帳,匯入的款項也會被自動退回原銀行,但衍生管制帳戶依舊能到臨櫃辦理存款、提款業務,民眾如果想解除衍生管制帳戶的限制,只能等到警示帳戶狀態被解除後再自行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詳情可參考下表。

警示帳戶 衍生管制帳戶
定義 被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可能涉及犯罪的存款帳戶 警示帳戶開戶人的其他金融機構帳戶
對持有人的影響 帳戶的全部交易功能都會被暫停,包含電子交易、臨櫃存提款、接收他人匯款等功能 帳戶的電子交易功能會被暫停,包含使用提款卡、網路轉帳、接收他人匯款等功能,但臨櫃存款、提款則不受影響
如何解除 只能由原通報機關再行通報,方可解除警示帳戶狀態 待警示帳戶成功解除後,持相關文件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常見問題

打165可以查詢警示帳戶嗎?

撥打 165 防詐騙專線僅能幫助民眾辨別自己是否遭受詐騙,無法得知是否被通報為警示帳戶,若想知道戶頭有沒有成為警示帳戶,可以透過聯徵中心進行查詢。

警示帳戶會自動解除嗎?

依照《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9 條的規定,警示帳戶的警示期限自通報時起算,逾 2 年自動失其效力。但有繼續警示之必要者,原通報機關應於期限屆滿前再行通報之,通報延長警示帳戶以一次及 1 年為限。

也就是說,如果帳戶被列為警示名單,且沒有繼續警示之必要,2 年後就會自動解除警示帳戶。

警示帳戶等同人頭帳戶?

詐騙集團會使用民眾的帳戶作為洗錢、贓款流動的主要途徑,而檢警、金融機構發現後即會把該帳戶設為警示帳戶,因此警示帳戶就是詐騙集團所使用的人頭帳戶。

警示帳戶還可以領錢或開戶嗎?

如果被認定是警示帳戶,帳戶之開戶人將無法使用任何交易功能,也不能在其他銀行開戶。

薪轉戶變成警示帳戶,無法提款怎麼辦?

如果銀行將你賴以為生的薪轉戶列為警示帳戶,公司又不願意發放現金,將會大大影響當事人的收入,因此依照《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13 條規定,為就業薪資轉帳開立帳戶需要,經當事人提出在職證明或任職公司之證明文件,即可到銀行開立薪轉戶。

同理,如果你平常有領取政府發放的津貼或社會補助,那麼依照《社會救助法》的規定,持社會局的同意函就可以到銀行開立戶頭繼續領取補助。

律師觀點

隨著金融詐騙日益增加,許多人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到通知自己被列為警示帳戶,這不僅讓帳戶功能受限制及諸多的不便之外,也意味著您的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可能會涉及詐欺罪與洗錢罪。

想要解除警示帳戶,原則上要先取得判決結果後才能向原通報機關申請解除,建議主動配合警方調查並透過專業律師協助,在偵查階段就提出有利的證據與陳述,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不起訴的處分,從而解除警示帳戶狀態才是最佳的方式​​。

張維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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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擁有豐富的訴訟及糾紛處理經驗,已累積超過近百件的成功案例,能深刻體驗一般人面對法院的恐懼與無奈,希望藉由豐厚的實務經驗,提供當事人最適當的訴訟策略,並精準判斷「執法者」與「審判者」的思維邏輯及心證走向,以維護當事人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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