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遭強制、傷害後如何求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成功獲賠案例

2023-04-20
遭強制、傷害後如何求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成功獲賠案例

案件背景

當事人遭對方施以暴力而受傷,對方因此涉及強制及傷害等刑事責任。

除了刑事追訴外,當事人因事件受到身體及相關損害,因此委任張維軒律師,於刑事程序中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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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爭點

刑事案件成立,並不代表被害人的民事損害會自動獲得賠償。

被害人仍須針對實際受到的損害提出請求,並說明損害與對方侵權行為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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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協助當事人利用刑事附帶民事程序一併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使刑事責任與被害人的民事權益可以在相關程序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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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結果: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勝訴

法院審理後,當事人的損害賠償請求獲得法院支持,取得勝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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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醒

遭受暴力傷害後,除了提出刑事告訴外,也應注意醫療費、工作損失及其他民事損害的求償問題。

若刑事案件已經起訴,可以諮詢律師評估是否適合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併求償,並留意相關請求時效。

被 害 人 與 告 訴 人 刑事程序不會自動替你討公道,也不會自動把錢送回來

被害人最常在兩個地方卡住,而且兩個都有時間壓力。

  • 案子被結掉了: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不代表到此為止。 依刑事訴訟法第 256 條第 1 項,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十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聲請再議。十天很短,而且不會因為你還在難過而暫停。
    但要注意:再議不是寫一份「我不服」就會成立,必須具體指出原處分在證據調查、事實認定或法律判斷上,還有哪些地方應該重新檢視。
  • 案子成立了,但錢沒有來:對方被起訴或判刑,賠償不會自己發生。 刑事程序處理的是國家要不要處罰他;你的醫療費、工作損失、精神上的痛苦,必須由你自己另外提出請求。如果刑事案件已經起訴,可以在刑事程序中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必從頭再打一場獨立的民事官司——但這條路也有時間點。

不論卡在哪一關,先把這些東西整理好:處分書或起訴書全文、報案與筆錄資料、診斷證明與醫療單據、薪資與請假紀錄、匯款與對話紀錄,以及一份時間軸。損害要逐項列、各自找證據,不要只丟一個總金額。

加 LINE 諮詢再議與求償 或撥打 (02) 7704-5528

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的那一天,十天就開始倒數了

本頁為個案處理經過之說明,案件事實已去識別化。再議是否有理由、損害賠償金額均由檢察機關或法院依個案事實及證據認定,本頁內容不代表對其他案件結果之預測或承諾,亦非個案法律意見。再議期間之起算與計算方式依個案送達情形認定,請以實際收受之處分書記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