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侵害配偶權和解案例:30萬賠償+不得再聯繫的違約金

2026-09-07

張維軒律師代理元配對第三者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於法院和解成立,除取得30萬元賠償外,另約定對方不得再主動聯繫原告配偶,違反者每次給付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本案說明和解書的條款設計為何比金額本身更重要——談成金額不難,難的是讓關係真正終止。個案結果因事實與證據而異。

法院和解筆錄節錄(已去識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