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保護令又傷害父親一審判刑5月|二審和解後成功爭取緩刑
2026-07-18

案件背景
當事人過去曾因與父親發生衝突並造成父親受傷,父親因此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
其後雙方再次發生衝突,當事人又造成父親受傷,因此同時涉及家庭暴力傷害及違反保護令案件。
第一審法院判處當事人有期徒刑5個月。當事人希望爭取較有利的結果,因此在第二審委任張維軒律師協助處理。
本案爭點
案件已經一審判決有罪,因此二審的重要目標不在單純否認案件,而是如何讓法院重新審酌當事人的犯後態度、家庭關係及雙方是否已經修復衝突。
尤其家庭暴力案件涉及的是親屬間長期關係,後續是否真誠道歉、取得被害人原諒及改善彼此關係,都可能成為量刑時的重要因素。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協助當事人處理與父親間的和解。
當事人向父親真誠道歉,雙方最終達成和解,並取得父親原諒,再於二審程序中爭取法院給予當事人緩刑機會。
案件結果:二審成功獲判緩刑
案件進入第二審後,法院最終給予當事人緩刑,使當事人免於立即入監執行刑罰。
律師提醒
家庭暴力案件涉及保護令時,如果再次發生衝突,不僅可能涉及傷害罪,也可能另外構成違反保護令的刑事責任。
如果第一審已經遭判刑,也不代表二審一定沒有爭取空間。是否和解、被害人態度、犯後表現及家庭關係改善情形,都可能影響法院量刑。建議儘早由刑事律師評估上訴及和解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