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過往因與父親衝突而傷害到父親,父親對被告聲請保護令在案。雙方在另一次衝突時,被告再次傷害到父親,因而被父親提告違反保護令的家暴傷害案,一審法院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五個月,上訴二審於張維軒律師協助下,被告與父親真誠道歉、和解,也取得父親原諒,於二審判決成功爭取緩刑,免於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