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教:吸食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如何聲請戒癮治療?
近期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因頻頻躍上新聞版面而為人所知,最為人恐慌的莫過於吸食依托咪酯後駕駛車輛,因駕駛毒品反應造成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身體而造成死傷車禍。究竟,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是什麼?依托咪酯是幾級毒品?依托咪酯的刑責(罰則)多重?吸食依托咪酯毒駕刑責多重?吸食依托咪酯可以聲請戒癮治療嗎?本文將由毒品律師為您全面解析。
一、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是什麼?
依托咪酯(Etomidate)本為一種作用時間極短的靜脈注射全身麻醉劑,具成癮性,近年被不肖分子混合化學原料,加熱製成電子煙油,以電子煙方式施用。由於是中樞神經鎮定劑,吸食後很快達到放鬆感,不同於安非他命是中樞神經興奮劑,吸食依托咪酯後會讓人昏迷、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身體、身體顫抖宛如殭屍,因此被稱作「喪屍煙彈」,長期施用恐對神經造成永久性損害。
二、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是幾級毒品 — 二級毒品
由於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具成癮性及對社會治安逐漸造成危害,2024年11月27日行政院已宣布將依托咪酯從三級毒品改列為「二級毒品」。
三、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的刑責(罰則)多重?
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為二級毒品:
(一)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二)轉讓第二級毒品,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持有第二級毒品,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四)施用(吸食)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吸食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可以聲請戒癮治療嗎?
戒癮治療是針對吸食一、二級毒品之治療方式,毒品成癮者僅需於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驗尿及相關治療,不需限制個人的人身自由,不會離開原有的生活型態與社會連結。
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為二級毒品,若吸食依托咪酯(喪屍煙彈)被查獲進入偵查階段,且為初次吸食依托咪酯或距上次吸食一、二級毒品已逾3年再次吸食依托咪酯者,可於檢察官尚未結案前提出戒癮治療之聲請,通常以撰擬「戒癮治療聲請狀」之方式,讓檢察官評估是否要作出「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由於戒癮治療和觀察勒戒都是針對一、二級毒品施用之初犯或距上次施用一、二級毒品已逾3年再次施用者之治療方式,因此如未適時提出戒癮治療聲請,檢察官很可能直接向法院聲請裁定觀察勒戒,當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後,想再聲請戒癮治療就相對困難。
在戒癮治療聲請狀裡,通常會寫明「身體狀況、經濟狀況、家庭狀況」等資訊,強調戒癮治療的必要性與積極配合度,說服檢察官命戒癮治療是最妥當的作法,建議可請有經驗的專業律師代為撰擬詳實的戒癮治療聲請狀,提高聲請成功的機率,爭取檢察官同意給予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五、吸食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毒駕車禍刑責多重?
若施用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毒駕),經檢測達一定濃度以上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如因而致人與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2024年11月5日,衛福部食藥署修正「濫用藥物或其代謝物尿液初步檢驗及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濃度」公告範圍,依托咪酯類檢驗標準,以每毫升50奈克(50ng/mL)作為閾值,即尿液之毒品反應濃度超過50ng/mL時,會呈陽性,而被認為符合毒駕標準。

六、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常見問題
Q1:第一次吸食依托咪酯被抓,一定會進去「勒戒所」關嗎?
不一定。法律針對初犯(或3年後再犯)施用一、二級毒品者,給予戒毒自新的機會。除了被送進勒戒所的「觀察勒戒」外,另一種方式就是「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後者可以讓你在家定期去醫院驗尿、治療,不影響正常工作與生活。但這必須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前,主動遞狀爭取。
Q2:如果戒癮治療期間,尿檢又被驗出陽性反應,會怎麼樣?
如果在戒癮治療(緩起訴)期間再次被驗出吸食,或是無故缺席治療,檢察官將會撤銷緩起訴處分,並直接對你提起公訴(起訴),或是重新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等於失去了不用坐牢的機會。
Q3:只是坐在朋友車上,朋友抽喪屍煙彈我沒抽,驗尿會有事嗎?
依托咪酯多以電子煙(煙彈)形式施用,在密閉空間內極易產生「二手煙」的被動吸入。雖然被動吸入的濃度通常較低,但若驗尿結果超過法定閾值(50ng/mL),仍會被判定為陽性。此時必須提出強力證據證明自己並無施用故意,否則極易被認定為共同吸食。
Q4:如果因為吸食喪屍煙彈發生車禍,當下拒絕酒測∕毒測可以嗎?
拒絕測試並不能免責。警方若發現駕駛人有左右搖晃、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身體等毒駕顯著表徵,依法可以報請檢察官核發「許可書」,強制進行抽血或導尿檢驗。此外,毒駕致人死傷屬於重罪,拒測往往會被檢察官與法官視為犯後態度惡劣,極可能被從重量刑。
七、結論
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因近年對社會安全與公共交通造成巨大危害,行政院已正式將其調升為「第二級毒品」。這意味著,單純的「吸食」與「持有」行為已不再只是罰錢了事,而是全面跨入刑事犯罪的範疇,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若涉及製造、運輸、販賣,更面臨10年以上的重罪。更不用說毒駕肇事,將面臨極其嚴苛的刑責與巨額賠償。
為什麼此時您迫切需要專業毒品律師的協助?
- 搶佔「戒癮治療」黃金時間:
當施用二級毒品被查獲時,檢察官有權決定要讓你去「觀察勒戒(關進勒戒所)」還是給予「戒癮治療(自由在外面定期就醫)」。一旦檢察官將勒戒聲請書送交法院,法院裁定下來後,要再翻盤就微乎其微。律師能協助您在偵查階段的黃金時間內,迅速撰擬專業的「戒癮治療聲請狀」,向檢察官極力爭取不用剝奪人身自由的緩起訴處分。 - 精準切入答辯要點:
戒癮治療的聲請狀並非例稿抄寫,必須針對被告的「身體狀況、家庭支持系統、經濟負擔能力」進行全盤規劃,說服檢察官留在社會治療比關進勒戒所更具成效。 - 毒駕與複合案件的危機處理:
若案件牽涉到車禍、毒駕(濃度超標)或轉讓等複雜情節,刑責將大幅飆升。專業律師能協助釐清驗尿報告的科學數據、研擬訴訟策略,在合法範圍內為您爭取最有利的判決(如爭取緩刑或減刑),將人生傷害降到最低。
面對毒品條例的嚴厲處罰,切勿抱持僥倖心理或盲目等待。及早諮詢專業毒品律師,才能在法律十字路口為自己爭取重獲新生、重返社會的最佳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