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當事人駕駛汽車時不慎與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因對方受傷而遭以過失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案件第一審經法院判處拘役,當事人希望進一步爭取較有利的結果,因此委任張維軒律師處理第二審程序。
本案爭點
車禍過失傷害案件即使犯罪事實成立,案件結果仍可能受到被害人損害是否獲得填補、雙方是否達成和解,以及被告犯後態度等因素影響。
本案進入二審後,重要目標在於處理被害人的損害,並爭取法院重新評價量刑結果。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協助當事人與受傷的機車騎士進行調解,就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及賠償問題進行協商。
最終雙方順利達成調解,使被害人的損害獲得處理,並將調解結果作為二審爭取較有利判決的重要基礎。
案件結果:二審撤銷一審,改判緩刑
二審法院最終撤銷第一審原本判處拘役的判決,並改為宣告緩刑,使當事人避免刑罰立即執行。
律師提醒
車禍過失傷害案件進入法院後,仍不代表已經沒有處理空間。
尤其過失傷害案件中,被害人的損害是否獲得填補、雙方能否達成和解,往往會影響法院量刑。如果一審結果不理想,建議儘早請律師評估上訴理由及和解可能性,不宜只因已經遭判刑就直接放棄後續救濟。
車 禍 案 件
車禍走的是兩條線,而且會互相影響
一條是刑事的過失傷害,一條是民事的損害賠償。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所以雙方談不談得成、什麼時候談成,可能直接改變刑事程序的結果;反過來,刑事程序的進度也會左右對方在民事上的態度。只處理其中一條,通常兩條都處理不好。
⚠ 還有一條完全獨立的風險:離開現場。發生事故並造成人員受傷後逕自駛離,可能另外構成一個罪,和你有沒有肇事責任是兩回事——就算你確信錯不在你,也不要先走。停車、查看傷勢、必要時協助就醫、報警,這幾個動作本身就是在保護自己。
另外兩件事,被求償和要求償的人都一樣要做:
- 先確認肇事責任比例,不要只看對方開的總金額。初判表與車禍鑑定的結論會影響責任如何分擔——對方自己也有過失時,賠償責任是會按比例減輕的。
- 逐項檢查每一筆損害。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損、車輛修復、精神慰撫金,每一項都要分別確認有沒有證據、和事故有沒有因果關係。只丟一個總金額出來,不管是請求還是答辯,都站不住。
帶著初判表、鑑定意見、診斷證明與醫療單據、薪資與請假紀錄、看護與交通費用、車損資料,以及對方的求償明細,才有辦法算出實際該負擔或該拿到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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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算清楚責任比例與損害項目,再上談判桌
本頁為個案處理經過之說明,案件事實已去識別化。肇事責任比例與賠償金額均依個案事實、鑑定結果及證據認定,本頁內容不代表對其他案件結果之預測或承諾,亦非個案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