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

離婚訴訟中遭配偶聲請家暴保護令怎麼辦|法院駁回保護令成功

2024-07-25
離婚訴訟中遭配偶聲請家暴保護令怎麼辦|法院駁回保護令成功

案件背景

夫妻婚後因價值觀及子女教養方式不同,感情逐漸惡化,已難以繼續共同生活,太太因此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程序進行期間,先生另主張太太對其有家庭暴力行為,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太太否認相關指控,因此委任張維軒律師協助處理保護令程序。

本案爭點

保護令程序的核心,在於聲請人所主張的家庭暴力事實是否確實存在,以及現有資料是否足以支持法院核發保護令。

夫妻正在進行離婚或家事爭議,並不代表其中一方提出家暴指控後,法院就會當然核發保護令,仍須依具體事實及證據判斷。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針對先生所主張的家庭暴力事實提出答辯,協助當事人整理雙方實際相處情形及相關資料,使法院能夠釐清保護令聲請所依據的事實是否成立。

案件結果:保護令聲請遭駁回

法院審理後,認為並無足以認定太太存在所主張家庭暴力行為的情事,因此駁回先生的保護令聲請,當事人成功取得有利結果。

律師提醒

收到法院的保護令通知,不代表法院已經認定自己有家庭暴力行為。

如果認為對方提出的內容與事實不符,仍應認真整理雙方通訊、事件經過、證人及其他客觀資料,向法院完整說明。尤其離婚、親權爭議與保護令程序同時進行時,建議由熟悉家事案件的律師統整各程序的主張與證據,避免彼此產生矛盾。

家 暴 與 保 護 令 收到保護令通知,不代表法院已經認定你有家暴

保護令是一套獨立的程序,法院要判斷的是聲請人主張的事實是否存在、現有資料是否足以核發。所以如果內容與事實不符,該做的是完整說明,而不是置之不理——不到庭、不答辯,法院只會看到單方說法。

但有一件事要先講清楚,而且沒有例外:

  • 保護令一旦核發,就必須遵守,即使你認為它不該被核發。違反保護令是另一個獨立的刑事責任,會在原本的爭議之上再疊一條罪。覺得不合理,走抗告或聲請變更、撤銷的程序,不要用自己的方式處理。
  • 不要私下去找聲請人「把話講清楚」。在保護令的脈絡下,這個動作本身就可能構成違反,也幾乎一定會被記錄下來。
  • 把雙方相處的實際情形與通訊紀錄留著,不要刪。答辯要靠的是完整的往來脈絡,不是單一句話。

另外,如果案件已經在刑事程序、甚至第一審已經判刑,也不代表沒有處理空間。家庭內的案件涉及的是長期關係,是否真誠面對、能否修復關係,都可能成為量刑時法院會審酌的因素——但這要看個案,沒有人能事先保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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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事實完整說明,程序上的事走程序

本頁為個案處理經過之說明,案件事實已去識別化。保護令之核發與刑事量刑均由法院依個案事實及證據判斷,本頁內容不代表對其他案件結果之預測或承諾,亦非個案法律意見。若您或身邊的人正遭受家庭暴力,可撥打 113 保護專線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