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履約保證金拿不回怎麼辦|提告建經公司追回履約保證金勝訴

2025-05-10
履約保證金拿不回怎麼辦|提告建經公司追回履約保證金勝訴

案件背景

當事人與前夫共同持有房屋,雙方委託房仲出售,並與建築經理公司辦理價金履約保證。

房屋買受人已將價款繳清,而且當事人與前夫各自可取得的款項並無爭議,但建經公司卻以前夫未共同在結餘款明細上簽名為由,拒絕將屬於當事人的款項撥付。

本案爭點

本案的核心在於,當房屋交易已完成、各共有人可分得的價款亦可明確認定時,建經公司是否仍可因另一共有人未簽署特定文件,而拒絕給付當事人應得的款項。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針對房屋買賣、履約保證申請內容,以及當事人實際可取得價款等資料進行整理,向建經公司提起給付訴訟。

案件結果:成功取回應得履約保證款項

法院最終支持當事人的請求,判決其可以向建經公司取得原本應領取的履約保證款項。

律師提醒

房屋買賣使用履約保證,可以降低價金交付的部分風險,但如果房屋存在多位共有人、離婚財產或其他權利關係,仍可能在最後撥款階段產生爭議。

如果交易已完成卻遭房仲、建經公司或其他單位拒絕撥付款項,建議先由不動產律師檢視買賣契約及履約保證文件,確認實際付款義務。

民 事 糾 紛 錢的糾紛,贏的通常不是記性好的人,是留下紀錄的人

借款、押金、借名登記、代為管理長輩的錢、勞動契約——這幾種糾紛有一個共同點:當初都是基於信任,所以幾乎沒有人留書面。等到翻臉的時候,法院看的卻是誰能證明當時的約定是什麼。

而且它們常常不是單純的「他欠我錢」:

  • 對方可能反過來告你。借款人主張債權不存在、家人主張你侵占長輩財產——這時候光是防守不夠,還要評估要不要反訴,把該拿回來的一併處理。
  • 「曾經出錢」不等於「約定好了」。共同出資、贈與、借名登記,法律效果完全不同,不能只憑匯款紀錄推論。
  • 對方主張的理由不一定站得住。房東說房子有損壞、公司說你不適任,都還要具體說明違反了什麼義務、損害是否確實存在。

所以第一步永遠是把紀錄整理出來:契約或借據、匯款與帳戶往來、LINE 或簡訊對話、單據與交付紀錄、以及時間軸。紀錄不完整不代表沒救,但越早整理,能還原的越多。

加 LINE 諮詢民事糾紛 或撥打 (02) 7704-5528

先把紀錄與金流整理清楚,再決定要不要打

本頁為個案處理經過之說明,案件事實已去識別化。判決結果依個案事實、契約內容及證據而異,本頁內容不代表對其他案件結果之預測或承諾,亦非個案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