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原告共乘一輛汽車行駛於國道上,遭被告汽車於後方追撞,兩位原告均因此受傷,兩位原告因而對被告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被告經檢察官起訴後,兩位原告決定委任張維軒律師對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於張律師的協助下,兩位原告最終獲得合理的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