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遭後車追撞受傷如何求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取得賠償
2025-08-30

案件背景
兩名當事人共乘汽車行駛於國道時,遭後方車輛追撞,導致兩人均因交通事故受傷。
兩名當事人因此對肇事駕駛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案件經檢察官偵查後起訴肇事駕駛,兩人進一步委任張維軒律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事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
本案爭點
車禍造成身體受傷後,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屬於不同問題。
即使肇事者已經因過失傷害遭到起訴,被害人仍須針對自己受到的實際損害提出民事請求,才能進一步取得賠償。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協助兩名當事人透過刑事附帶民事程序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將車禍造成的相關損失納入求償範圍。
利用刑事案件已經起訴的程序基礎,一併處理民事賠償問題,使當事人不需另外從頭提起獨立民事訴訟。
案件結果:兩名被害人均取得合理賠償
案件經處理後,兩名當事人最終均取得合理的損害賠償,使事故所造成的民事損失獲得處理。
律師提醒
車禍過失傷害案件中,提出刑事告訴並不代表醫療費、工作損失或其他損害會自動獲得賠償。
若肇事者已遭檢察官起訴,可以諮詢律師評估是否利用刑事附帶民事程序請求賠償,並提前整理診斷證明、醫療支出、工作收入及其他損害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