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左轉與直行機車碰撞被告過失傷害|調解成立獲不受理判決
2026-03-16

案件背景
當事人駕駛小客車左轉時,不慎與直行機車發生碰撞,對方因事故受傷,因此對當事人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當事人為處理刑事責任及賠償問題,委任張維軒律師協助進行後續程序。
本案爭點
車禍造成他人受傷時,除了事故責任之外,刑事過失傷害案件能否妥善處理,往往也與雙方是否能就損害賠償達成共識有關。
因此,本案的處理重點除刑事程序外,也包括雙方對賠償金額的協調。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協助當事人進行調解,就事故造成的損害及賠償金額與告訴人協商,希望同時解決民事賠償與刑事程序。
最終雙方順利就賠償條件達成調解。
案件結果:撤回告訴,法院判決不受理
調解成立後,告訴人撤回過失傷害告訴,法院最終就刑事案件作成不受理判決,案件因此結束。
律師提醒
車禍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案件,在符合撤回告訴的程序條件下,和解或調解結果可能直接影響後續刑事程序。
如果已因車禍收到警局通知、檢察署傳票或遭到起訴,建議儘早評估肇事責任及合理賠償範圍,並由律師協助談判,避免因雙方對金額差距過大而錯過適當處理時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