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汽車左轉與直行機車碰撞被告過失傷害|調解成立獲不受理判決

2026-03-16
汽車左轉與直行機車碰撞被告過失傷害|調解成立獲不受理判決

案件背景

當事人駕駛小客車左轉時,不慎與直行機車發生碰撞,對方因事故受傷,因此對當事人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當事人為處理刑事責任及賠償問題,委任張維軒律師協助進行後續程序。

本案爭點

車禍造成他人受傷時,除了事故責任之外,刑事過失傷害案件能否妥善處理,往往也與雙方是否能就損害賠償達成共識有關。

因此,本案的處理重點除刑事程序外,也包括雙方對賠償金額的協調。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協助當事人進行調解,就事故造成的損害及賠償金額與告訴人協商,希望同時解決民事賠償與刑事程序。

最終雙方順利就賠償條件達成調解。

案件結果:撤回告訴,法院判決不受理

調解成立後,告訴人撤回過失傷害告訴,法院最終就刑事案件作成不受理判決,案件因此結束。

律師提醒

車禍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案件,在符合撤回告訴的程序條件下,和解或調解結果可能直接影響後續刑事程序。

如果已因車禍收到警局通知、檢察署傳票或遭到起訴,建議儘早評估肇事責任及合理賠償範圍,並由律師協助談判,避免因雙方對金額差距過大而錯過適當處理時機。

車 禍 案 件 車禍走的是兩條線,而且會互相影響

一條是刑事的過失傷害,一條是民事的損害賠償。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所以雙方談不談得成、什麼時候談成,可能直接改變刑事程序的結果;反過來,刑事程序的進度也會左右對方在民事上的態度。只處理其中一條,通常兩條都處理不好。

另外兩件事,被求償和要求償的人都一樣要做:

  • 先確認肇事責任比例,不要只看對方開的總金額。初判表與車禍鑑定的結論會影響責任如何分擔——對方自己也有過失時,賠償責任是會按比例減輕的。
  • 逐項檢查每一筆損害。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損、車輛修復、精神慰撫金,每一項都要分別確認有沒有證據、和事故有沒有因果關係。只丟一個總金額出來,不管是請求還是答辯,都站不住。

帶著初判表、鑑定意見、診斷證明與醫療單據、薪資與請假紀錄、看護與交通費用、車損資料,以及對方的求償明細,才有辦法算出實際該負擔或該拿到的範圍。

加 LINE 諮詢車禍案件 或撥打 (02) 7704-5528

先算清楚責任比例與損害項目,再上談判桌

本頁為個案處理經過之說明,案件事實已去識別化。肇事責任比例與賠償金額均依個案事實、鑑定結果及證據認定,本頁內容不代表對其他案件結果之預測或承諾,亦非個案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