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外遇離婚調解成立|單獨親權、扶養費、探視、代墊扶養費一次調解成立
2025-08-15

案件背景
太太因先生婚後外遇,加上長期對家庭疏離,決定結束婚姻。雙方除離婚本身外,還涉及未成年子女親權、扶養費、探視方式,以及過去由太太代為負擔的子女扶養費等問題。
由於多項爭議無法自行協議,太太委任張維軒律師提起離婚訴訟,希望能一次處理婚姻及子女相關問題。
本案爭點
本案並不是單純「能不能離婚」,而是必須同時處理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由誰行使親權、扶養費如何負擔、另一方如何與子女會面交往,以及先前由一方代墊的扶養費能否一併處理。
如果只解決離婚,而沒有把子女安排談清楚,雙方日後仍可能因扶養或探視問題再次發生爭議。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協助當事人將離婚、親權、扶養費、探視及過去代墊扶養費等爭議一併納入家事程序處理。
透過法院調解,逐項確認離婚後的親子安排及金錢給付方式,讓當事人不必再分別就不同爭議另外提起程序。
案件結果:全部爭議調解成立
最終先生同意離婚,未成年子女由太太單獨行使親權,並確認合理的扶養費及固定探視時間;太太過去代墊的扶養費也獲得處理,雙方就主要爭議均達成調解。
律師提醒
有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除了「離不離婚」之外,更重要的是離婚後親權、扶養費及探視安排是否明確。
若雙方已有多項爭議,建議在進入家事程序前先由律師協助整理希望達成的條件,一次處理相關問題,避免離婚成立後又因子女事項反覆進入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