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離婚時與前夫簽訂離婚協議書,由於前夫遲遲未依協議給付小孩扶養費,當事人一人照顧經濟壓力極大,決定委任張維軒律師提起履行離婚協議訴訟,於張律師的協助下,雙方達成一個前夫給付小孩扶養費金額的階段性方式,調解成立,獲得圓滿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