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強制性交獲不起訴|雙方互動與客觀證據成為案件關鍵
2022-12-28

案件背景
當事人為店家雇主,遭員工指控於工作場所違反其意願發生性行為,而涉犯強制性交罪。
當事人並未否認雙方曾有性行為,但主張雙方原本即有較親密的互動,當日行為並非違反對方意願,因此委任張維軒律師協助偵查及辯護。
本案爭點
本案真正的爭點並非「是否曾發生性行為」,而是該行為是否違反告訴人的意願。
因此,除了雙方對案發過程的陳述外,案發前後的互動、通訊內容、證人陳述、就醫資料及相關鑑定結果,均成為案件的重要證據。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從雙方完整互動脈絡進行證據整理,而非僅以單純否認方式答辯。
偵查中所取得的證人陳述、案發後通訊、相關影像、驗傷及DNA鑑定等資料,均被納入整體判斷。其中相關鑑定及客觀資料,並未充分支持告訴人所述的犯罪過程。
案件結果: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綜合雙方陳述及相關客觀資料後,認為依現有證據仍存在合理懷疑,尚不足以認定當事人涉犯強制性交罪,最終作成不起訴處分。
律師提醒
妨害性自主案件中,即使雙方對「曾發生性行為」沒有爭議,也不代表刑事犯罪當然成立,仍須判斷是否違反意願,以及現有證據是否足以證明犯罪。
如果遭到強制性交或其他妨害性自主犯罪指控,建議儘早保存通訊、影音及其他客觀資料,並在接受警詢或偵訊前諮詢律師,避免重要證據因時間經過而滅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