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一審判1年6月|二審與被害人調解後成功改判緩刑
2022-11-06

案件背景
當事人因以不實理由向他人取得金錢,而遭以詐欺罪追究刑事責任。
案件第一審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面對可能入監執行的結果,當事人希望進一步處理被害人的損失,並爭取較有利的二審判決,因此委任張維軒律師協助處理上訴程序。
本案爭點
案件已經一審判決有罪,因此二審的重要處理方向,不只是再次爭執犯罪是否成立,也包括:
- 是否能夠填補被害人的財產損失;
- 是否能與被害人達成調解;
- 犯後態度及損害賠償情形,是否足以讓法院重新審酌量刑。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協助當事人與被害人協商返還款項及損害賠償問題。
經過協調後,雙方成功達成調解,使被害人的損失獲得處理,也讓二審法院能夠重新評價當事人的犯後態度及案件整體情節。
案件結果:二審撤銷原判決並改判緩刑
二審法院最終撤銷第一審原本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的判決,並改為宣告緩刑,使當事人不必立即入監執行刑罰。
律師提醒
詐欺案件如果犯罪事實及證據已較明確,與被害人和解、實際填補損害,往往是量刑時的重要因素。
即使一審已遭判處實刑,也不代表二審完全沒有爭取空間。若希望爭取緩刑,建議儘早由刑事律師評估上訴、賠償及調解策略,而不是等到二審接近終結才開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