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可以緩起訴嗎|員工利用結帳侵占款項,與公司調解獲緩起訴
2022-09-29

案件背景
當事人擔任收銀工作期間,利用結帳機會從中取得款項,因此遭公司提出侵占罪告訴。
當事人面對刑事偵查後,委任張維軒律師協助處理,並希望在承擔相關責任的同時,爭取較有利的刑事結果。
本案爭點
當案件事實及證據對被告較為不利時,刑事辯護不一定適合單純否認犯罪。
如何處理被害公司的損失、是否能與公司達成調解,以及被告本身有無前科、犯後態度等因素,都可能影響檢察官最後是否給予緩起訴機會。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協助當事人與公司處理返還款項及調解事宜。
透過與被害公司協商,讓案件損害獲得處理,同時爭取檢察官在刑事程序中給予當事人重新改過的機會。
案件結果:獲緩起訴處分
最終當事人與公司達成調解,檢察官綜合案件情節、犯後態度及損害填補情形後,作成緩起訴處分,使案件未進一步進入法院審判程序。
律師提醒
刑事案件並不是只有「無罪」才是好的處理結果。
如果事證明確,及早與被害人和解、填補損害,往往會比一味否認更有利於爭取緩起訴或較輕處分。
若因侵占、竊盜或其他財產犯罪遭到偵查,建議先與刑事律師討論證據狀況,再決定是進行無罪答辯,或以和解及量刑方向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