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被告詐欺、強制罪怎麼辦|律師辯護成功獲不起訴
2022-08-13

案件背景
當事人與房客簽訂租賃契約後,房客主張當事人並非房屋所有權人,卻收取押金及租金,因此認為自己遭到詐騙。
其後雙方又因租金、水電及門禁感應卡問題發生爭議,房客主張遭斷水斷電及門禁卡消磁,使自己無法使用承租房屋,因而同時提出詐欺及強制罪告訴。
本案爭點
本案的核心有兩個:
第一,當事人是否根本無權出租房屋,卻故意欺騙房客取得押金及租金?
第二,租屋期間發生的斷水斷電、門禁卡問題,是否已經構成刑法上的強制罪?
律師處理重點
當事人提出房屋所有權資料及屋主授權文件,證明房屋實際為其父親所有,而且當事人確實獲得父親授權對外出租。
就強制罪部分,房客自己也表示在所稱斷水斷電及門禁卡消磁發生時並不在現場,現有資料無法證明當事人曾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其權利。
案件結果:詐欺、強制均獲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當事人確實取得所有權人的出租授權,沒有以無權出租房屋方式詐取租金的情形。
至於水電及門禁卡爭議,也不足以成立刑法強制罪,整體爭議本質上屬於租賃契約的民事糾紛,因此對詐欺、強制均作成不起訴處分。
律師提醒
租賃糾紛中,一方指控對方「詐騙」、「不讓我進房子」,並不代表一定會成立詐欺或強制罪。
刑事犯罪仍須符合各自的構成要件。
如果租屋糾紛進一步遭到刑事提告,應將所有權資料、授權書、租約、租金紀錄及雙方對話完整保存,由律師協助區分民事爭議與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