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遭控妨害電腦使用罪怎麼辦|與告訴人和解撤告後獲不起訴

2022-08-02
遭控妨害電腦使用罪怎麼辦|與告訴人和解撤告後獲不起訴

案件背景

當事人因相關電腦、帳號或電子資料使用問題,遭對方提出妨害電腦使用罪告訴。

為妥善處理刑事程序及雙方爭議,當事人委任張維軒律師協助處理偵查及和解事宜。原案件經雙方協商後,告訴人同意撤回告訴。

本案爭點

妨害電腦使用案件可能涉及帳號登入、密碼、電磁紀錄或電腦資料等問題。

除了釐清實際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外,若案件具有和解空間,能否妥善處理雙方爭議,也可能直接影響後續刑事程序。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協助當事人與告訴人進行溝通及和解,希望在處理刑事風險的同時,也真正解決雙方原本的爭議。

最終雙方成功達成和解,告訴人並同意撤回告訴。

案件結果:獲不起訴處分

告訴人撤回告訴後,案件最終由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使刑事偵查程序得以結束。

律師提醒

未經他人同意登入帳號、變更密碼、刪除資料或處理他人電腦紀錄,都可能衍生妨害電腦使用相關刑事問題。

如果已因帳號或電子資料爭議遭到提告,除了保存登入紀錄、對話及相關電子資料外,也可以由刑事律師評估案件是否具有和解及撤告的處理空間。

刑 事 案 件 刑事案件不是只有「無罪」才算好結果

如果事證明確,一味否認未必對自己最有利。檢察官可以給緩起訴、法院可以宣告緩刑,而影響這個判斷的,往往是有沒有面對被害人的損害、犯後態度、以及有沒有前科。這不是走後門,是刑事程序本來就有的制度設計。

但方向要一開始就選對——先否認、後來才想和解,通常是最差的順序。所以在做任何回應之前:

  • 先弄清楚對方主張什麼、證據到哪裡。該爭的爭、該談的談,兩件事要分開判斷,不是二選一的立場問題。
  • 把既有資料原樣留著。對話、單據、金流、契約,不要刪除,也不要只留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刪除本身可能被當成不利的情況證據。
  • 不要私下去找對方或相關的人「把話講清楚」。風險遠高於你以為的好處。

無論你收到的是警局通知、檢察署傳票,還是已經收到起訴書,都還有可以處理的空間——但空間會隨程序推進而變小。

加 LINE 諮詢刑事案件 或撥打 (02) 7704-5528

先弄清楚證據到哪裡,再決定要爭還是要談

本頁為個案處理經過之說明,案件事實已去識別化。緩起訴、緩刑均由檢察官或法院依個案裁量,每一件案件的事實、證據與程序狀況不同,本頁內容不代表對其他案件結果之預測或承諾,亦非個案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