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被告偷拍怎麼辦|律師辯護成功獲不起訴

2023-06-01
被告偷拍怎麼辦|律師辯護成功獲不起訴

案件背景

告訴人主張,在當事人前往住處借宿期間,當事人趁其入睡時,以手機偷拍身體隱私部位及睡眠中的非公開活動,因此對當事人提出妨害秘密罪告訴。

當事人始終否認有偷拍行為。

本案爭點

偷拍案件常發生在私人空間,現場通常沒有其他證人,因此告訴人的陳述固然重要,但仍須檢視是否有照片、影片、手機資料或其他客觀證據可以佐證。

本案最重要的證據,就是當事人使用過的手機。

律師處理重點

偵查機關針對當事人使用及借用的兩支行動電話進行數位採證及鑑識回復。

鑑識結果均未發現告訴人所指稱的偷拍照片內容。

除了告訴人的單一指述之外,也沒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當事人確實曾有偷拍行為。

案件結果:妨害秘密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手機數位鑑識結果無法支持偷拍指控,且缺乏其他客觀佐證,僅憑告訴人單一陳述仍存在合理疑問,因此認犯罪嫌疑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

律師提醒

偷拍、妨害秘密案件中的手機、雲端備份、照片資訊及數位鑑識資料,往往會成為案件的重要證據。

如果遭到偷拍指控,切勿任意刪除手機資料或重置設備,以免反而造成證據上的不利疑義。

應先完整保存設備及資料,再由熟悉妨害性隱私案件的律師協助評估。

刑 事 偵 查 收到警局通知或檢察署傳票,第一件要做的事不是解釋

偵查中說出口的每一句話都會製作筆錄、成為卷證的一部分,而且收不回來。在還沒弄清楚對方主張什麼、案件的爭點在哪裡之前就急著說明,最常見的結果是講了一堆與爭點無關的事,反而留下需要另外解釋的紀錄。

這段期間該做的是三件事:

  • 把既有資料原樣留著。通訊紀錄、影音、就醫或檢驗資料,不要刪除,也不要只留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刪掉的訊息未必救得回來,而刪除本身可能被當成不利的情況證據。
  • 不要私下去找對方或相關的人「把話講清楚」。這件事的風險遠高於你以為的好處。
  • 整理一份時間軸,把日期、地點、在場的人、往來紀錄按順序列出來,接受詢問前先弄清楚案件的爭點與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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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訊之前的一次確認,比事後補救有用得多

本頁為個案處理經過之說明,案件事實已去識別化。每一件案件的事實、證據與程序狀況不同,本頁內容不代表對其他案件結果之預測或承諾,亦非個案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