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0多年、分居多年怎麼離婚|成功離婚調解且各自保有財產
2022-12-10

案件背景
先生與太太結婚已超過30年,但夫妻感情長期冷淡,且已分居多年,彼此實際上早已缺乏正常夫妻共同生活。
先生希望正式結束婚姻關係,因此提起離婚訴訟,並委任張維軒律師協助處理家事調解程序。
本案爭點
長期分居夫妻在處理離婚時,除了雙方是否同意離婚之外,往往還會涉及:
- 婚後財產是否需要分配;
- 是否需要支付贍養費;
- 雙方原本各自持有的財產應如何處理。
因此,離婚調解若能一次將這些事項約定清楚,通常可以降低日後再發生財產爭議的風險。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協助先生與太太進行離婚條件協商,希望在正式結束長達數十年的婚姻關係時,也一併將財產及金錢問題處理完成。
最終雙方同意各自保有現有財產,並就贍養費及剩餘財產等事項達成完整共識。
案件結果:離婚調解成立,財產各自保有
太太最終同意離婚,雙方財產各自保有;先生無須另外支付贍養費,亦無須再進行婚後財產分配,整體離婚條件於法院調解成立。
律師提醒
夫妻長期分居多年,不代表婚姻法律關係會自動消滅。
如果雙方已無共同生活,但始終沒有正式處理離婚,日後仍可能衍生財產、繼承或其他法律問題。
若已分居多年,建議由家事律師先盤點離婚、剩餘財產及贍養費等問題,再決定是否透過協議、調解或訴訟一次處理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