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資買車登記別人名下怎麼辦|主張車輛共有成功勝訴案例
2024-06-24

案件背景
當事人與好友共同出資購買一輛汽車,車輛雖登記在對方名下,但當事人的實際出資比例超過九成,汽車平時也停放在當事人住家附近。
後來雙方關係破裂,對方主張車輛完全屬於自己,並向當事人請求一年多來使用汽車的租金。
本案爭點
財產登記在一個人名下,是否代表另一個實際出資者就一定沒有任何權利,是本案的重要問題。
法院仍須依雙方實際出資、購買經過及相關證據,判斷車輛真正的法律關係。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提出當事人實際負擔大部分購車款的相關證據,並主張車輛並非原告單獨所有,而是雙方共有。
法院最終採納相關主張。
案件結果:租金請求遭駁回,被告勝訴
法院認定車輛屬雙方共有關係,因此未支持對方以單獨所有人身分請求汽車使用租金,當事人最終取得勝訴判決。
律師提醒
朋友、情侶或家人共同出資購買汽車或其他高價財產時,最好以書面留下出資比例及所有權安排。
如果事後發生爭議,匯款紀錄、購買款來源、雙方對話及實際使用狀況,都可能成為判斷財產歸屬的重要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