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

兩名子女監護權如何安排|離婚與監護權爭議成功調解成立

2024-06-20
兩名子女監護權如何安排|離婚與監護權爭議成功調解成立

案件背景

夫妻婚後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但因個性及相處問題導致婚姻關係惡化。雙方自行協議離婚未果後,先生委任張維軒律師提起離婚訴訟,並一併處理兩名子女的親權及探視問題。

本案爭點

有兩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親權安排往往不能只用「一人一個」或形式上的平均分配處理。

實際上仍應考量子女原有生活狀態、照顧安排,以及未來另一方如何與孩子維持穩定的親子關係。

律師處理重點

張維軒律師接受委任後,針對兩名子女適合的親權與會面交往方式進行整理,並將相關安排具體化,使雙方可以明確了解離婚後子女的生活及探視方式。

透過法院程序協調後,相關方案獲得另一方認可。

案件結果:法院調解成立

最終雙方就離婚及兩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探視等安排達成共識,於法院成立調解,避免繼續進行長期家事訴訟。

律師提醒

子女親權不是父母之間的「輸贏問題」,法院及家事程序最核心的判斷仍然是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若雙方對監護權或探視方式有不同意見,建議先把子女目前的生活、主要照顧狀況及可行的會面交往方案整理清楚,再由家事律師協助評估適合的處理方式。

家 事 案 件 財產怎麼分、孩子怎麼看,多半在開庭前就決定了

剩餘財產分配不是「名下財產一人一半」。婚前財產要扣除、婚後債務要扣除,一筆錢是什麼時候取得的、從哪裡來的、後來怎麼處分的,每一項都會改變最後那個數字。差別常常不在誰比較會講,而在誰拿得出資金流向。

會面交往也一樣。法院的判斷標準是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年齡、就學、作息、交通距離、主要照顧情形——不是父母雙方「時間分得公不公平」。

所以無論你是打算請求,還是正在被請求,建議先做這件事:

  • 財產案件:整理銀行往來、購屋與貸款文件、保單、股票交易與財產取得證明,把「什麼時候、用什麼錢取得」對得起來。
  • 子女案件:保留實際的探視與接送紀錄、聯繫往來、以及子女的就學與作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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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資料整理清楚,再決定要不要打

本頁為個案處理經過之說明,案件事實已去識別化,判決結果因個案事實、證據與程序狀況而異。本頁內容不代表對其他案件結果之預測或承諾,亦非個案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