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二級、三級刑責?吸毒關多久?初犯可不起訴或緩起訴?
發布時間:
2025-07-12

吸食毒品二級、三級刑責?吸毒關多久?初犯可不起訴或緩起訴?

台灣的毒品犯罪規範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當中,分為單純持有毒品、吸食(施用)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合法方式使人吸食、引誘他人吸食毒品、轉讓毒品等共7種類型,其中吸食毒品與販賣毒品都會因毒品種類不同而有不同的刑期規範,究竟吸食一級、二級、三級毒品分別有哪些刑責?吸食毒品會被關嗎?通常關多久?是否有機會免於被關?吸食毒品初犯是否可以爭取緩起訴?以下將分別說明。

目錄

吸食一級、二級、三級毒品刑責有哪些?吸毒會被關嗎?通常關多久?

(一)吸食毒品的三種類型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7、10條的規定,吸食毒品(施用毒品)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毒品:
    指以違反被害人的自由意志的方式使其吸食毒品。
  2. 引誘他人施用毒品:
    指誘惑、勸導本無意吸食毒品之人吸食。
  3. 自行施用毒品:
    毒品具有社會危害性,即使自行吸食毒品,仍有刑罰。

(二)吸食一級、二級、三級毒品的刑責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的規定:

  •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以前項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 以第一項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以第一項方法使人施用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7條的規定:

  • 引誘他人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引誘他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 引誘他人施用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的規定:

  •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1條的規定:

  •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三)吸食毒咖啡包的刑責

毒咖啡包是幾級毒品?

毒咖啡包是一種混合型的毒品,通常由二級及三級毒品混合而成,由於是一種混合型的毒品,所以並不會列為某種級別的毒品。

吸食毒咖啡包的刑責多重?

由於毒咖啡包是二級及三級毒品的混合,無法直接認定吸食毒咖啡包的刑責,而是要經過檢警單位的化驗結果,如化驗結果有驗出二級毒品的成分,就會認定此毒咖啡包為二級毒品,而以吸食二級毒品的刑責來判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吸毒可以不被關嗎?吸毒初犯可以不起訴或緩起訴嗎?

吸食三、四級毒品者,依上開說明不會被關。

吸食一、二級毒品者,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雖規定有期徒刑的刑責,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同時亦規定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戒癮治療的方式,以期達到幫助吸毒者戒除毒癮、順利復歸社會為目標,而非直接關進監獄。關於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緩起訴之戒癮治療三者,說明於下。

觀察勒戒、強制戒治

  1. 吸食第一、二級毒品,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令被告進入勒戒處所進行不超過2月的觀察、勒戒,觀察勒戒的目的是讓吸毒者可以藉此隔絕毒品,戒除毒癮,若這段期間認為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檢察官也會做出不起訴處分
  2. 若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令被告進入戒治處所進行強制戒治期間為6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最長1年期滿應釋放。
  3. 但是若5年內再次吸食第一、二級毒品,屬於累犯,除依法再為強制戒治外,檢察官也會依法起訴,法官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的規定處以有期徒刑的刑責。
    若是5年後再次吸食第一、二級毒品,就可以只進行觀察、勒戒的程序,而不會強制戒治、依法起訴。

戒癮治療

除觀察、勒戒外,對於吸食一、二級毒品「初犯」及「3年後再犯」者, 另有「緩起訴之戒癮治療」的方式治療毒癮,也就是只須定期至指定醫院報到治療,然而檢察官通常依法只會向法官聲請下觀察勒戒的裁定,因此想免於被關在一個處所,就必須儘快向檢察官提出以「緩起訴之戒癮治療」代替 「觀察、勒戒」的聲請。

若不知道該如何聲請「以戒癮治療代替觀察勒戒」,可諮詢毒品律師,由於提出「緩起訴之戒癮治療」代替 「觀察、勒戒」的聲請須撰擬專業書狀,若諮詢後仍不知如何書寫,可委請專業律師撰擬書狀向檢察官提出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的聲請,以確保戒癮治療之聲請較為順利。

結論

由於檢察官對於吸食一、二級毒品者,通常只會向法院聲請下觀察勒戒的裁定,觀察勒戒需要到勒戒處所隔離觀察、治療,人身自由會遭受剝奪,影響生活、工作或家庭,因此建議當遇到吸食一、二級毒品之情形時,應儘早尋求毒品專業律師協助提出「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之聲請,以確保戒癮治療之聲請順利,仍然能維持工作,不影響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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