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函和存證信函差在哪?費用多少?收到律師函如何處理?
在這個資訊發達的年代,民眾很清楚當必要時應透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權利,因此經常能聽到有人說「等著收我的存證信函、律師函吧」。究竟,存證信函、律師函是什麼?發存證信函、律師函有什麼效力?收到存證信函、律師函不理會會怎麼樣?以下將由專業律師為您詳細說明。
一、存證信函是什麼?存證信函的功能、用途是什麼?
(一)存證信函是什麼?
存證信函是「郵局存證信函」的簡稱,透過郵局寄發載有寄件人、收件人、發信日期及發信內容的信函,用以達到已向對方告知,並保存證據在郵局的證明。依郵政處理規則第34條第1項規定,存證信函必須以雙掛號方式寄出,並將內容完全相同之副本留存郵局備作證據。若後續進入訴訟,存證信函便可成為曾經告知的證據。
(二)存證信函的功能、用途是什麼?― 「告知」及「證據保存」
一般信函的內容及送達時間,無第三人可以證明,收件人可能謊稱不知情或未收到,如使用存證信函,郵局會留存一份內容完全相同的副本,作為內容及寄送的證明。如未來發生爭議或訴訟時,即可提供存證信函作為證據,用來證明寄件人確實已將通知的內容告知收件人,同時也可以證明寄件人何時發信、受件人何時收受信函。因此,存證信函最主要就是「告知」(包括一般告知、催告、解除契約等)及「證據保存」兩大功能。
二、存證信函效力是什麼?收到存證信函不理會會怎麼樣?
(一)存證信函效力是什麼?
存證信函可以用在以下三種情形,使其發生相關效力:
1、催告(法律行為的正式通知)
有時因為對方遲遲不履行契約或作某些行為,可能導致自己陷入被動,無法為下一步安排,此時就可以催告當事人履行或作為,催告後如對方仍不履行,便可以視所寫存證信函的內容產生解除契約或其他法律效力。
訴訟上經常因為當事人是否有催告產生爭執,如有存證信函便可以證明自己確實有催告的事實。
2、中斷時效的效力
許多法律行為有時效規定,如果超過時效未行使,例如有債權卻遲未向債務人請求償還,就可能因為時效經過,而喪失請求權。這時如果有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償還欠款,便可以讓進行中的時效產生中斷計算的效力。
3、其他
除此之外,法律規定某些法律行為必須通知對方,例如拋棄繼承等,使用存證信函能證明自己有符合法律規定。
(二)收到存證信函不理會會怎麼樣?
存證信函雖會發生以上效力,但其仍是「告知」及「證據保存」的功能,只能用來證明「寄件人有向收件人告知這件事,收件人也確實知道這件事(收件人不可否認「存證信函送達」的事實)」,但存證信函的寄發並非表示寄件人就有信中所述之權利,同時也不表示收件人必須依照存證信函的要求為一定行為,因此即使收件人收到存證信函不理會也不會發生法律上的強制力。
不過,當收件人收到存證信函就表示與寄件人之間可能存在某些潛在的法律糾紛需要溝通或釐清,如果收到存證信函不理會後進入訴訟,即便收到的存證信函與事實不符,也可能因此被指控惡意逃避,對未來訴訟可能不利,建議收到存證信函時應詳細檢視內容,如有疑慮應及早處理或諮詢律師,避免日後紛爭擴大進入訴訟,屆時花費的代價可能會更高昂。
三、存證信函怎麼寫?存證信函怎麼寄?要注意什麼?
(一)存證信函怎麼寫?
存證信函的功能是「告知」及「證據保存」,因此重點在於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讓對方明白,未來訴訟上也才能證明確實曾表達該訴求。
存證信函的寫作,不外乎應包含:人、事、時、地、物。
1、人:你所主張的對象是誰。
2、事:你所要告知、請求的事件是什麼,例如:請求給付租金、請求返還借款、通知拋棄繼承等,且要對方採取的行動是什麼。
3、時:這件事發生的時間,或給予對方行動的最後期限。
4、地:發生的地點、約定的地點等。
5、物:主張所涉及的物件,例如:返還的物品、給付的物品等。
舉例來說,張三因為要湊買房的頭期款向李四借了100萬,說好兩年後以年息3%返還,但時間到了,李四卻遲遲沒有還,這時張三就可以寄出一封存證信函,表明李四曾向自己借了多少錢,約定什麼時候要以利息多少返還,要李四在什麼時候返還這筆錢,否則就會採取後續的法律行動。
由於存證信函未來可能作為法庭參考的證據,因此撰寫時應注意「事實及訴求應具體明確」、「表明對方行為的一定期限」、「切勿寫對自己不利的內容」、「不能包含辱罵、恐嚇的字句」,例如:「你要是再不還錢,我就要你好看」、「把你做成水餃」等話語,否則不僅可能讓自己在訴訟上陷於不利地位,甚至可能另外吃上刑事官司。
如仍不知該如何撰寫存證信函,也可考慮請律師代為撰擬存證信函,內容會更為清楚、專業;且,存證信函不如律師函有威嚇性,如希望能和平解決又希望內容能清楚明確時,交由律師撰擬存證信函亦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二)存證信函怎麼寄?
1、存證信函的形式:「實體」及「線上」
(1)實體
A、至郵局櫃檯購買存證信函用紙,手寫存證信函。
B、至中華郵政的網站上下載存證信函用紙的電子檔,在電腦上繕打存證信函後列印出來。
以上兩種方式都需要跑一趟郵局,才可以寄出存證信函。
(2)線上
至中華郵政的電子函件服務系統,將自己編撰完成的存證信函上傳系統後,系統會將其轉換成電子格式函件,之後郵局會將其製成實體郵件後寄給收件人。這個方式不需要跑一趟郵局,就可以寄出存證信函。
2、存證信函的份數、內容刪改、用印
(1)存證信函應備一式三份:寄件人自己保留一份、郵寄給收件人一份(如收件人不只一位,件數會隨人數增加)、郵局保存一份。
如果採電子函件的方式寄送,郵局系統僅會印製紙本存證信函寄交收件人,並提供存證信函副本電子檔予寄件人,寄件人可透過系統查詢存證信函資料,或是利用系統下載列印。
(2)存證信函正副本文字,如有塗改增刪,應於正副本之末註明「在某頁某行第幾格下塗改增刪若干字」字樣,加蓋寄件人印章。但每頁塗改增刪不得逾20字。
(3)存證信函第一頁的右上角要簽上寄件人的名字或蓋章;每頁的騎縫處也要蓋章。
3、存證信函的寄信方式
向郵局人員說明要寄存證信函,郵局人員核對後會以「掛號附回執」的方式寄出。所謂「掛號附回執」指的是雙掛號,也就是寄件人在寄件時會填寫回執單,之後郵差寄信時會讓收件人在回執單上簽章,郵局再將該回執單寄回給寄件人,即可證明對方有收到信件及收到的日期為何。
如擔心收件人收不到存證信函,建議寄送時可同時寄至收件人的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如果都被拒收,退還的信件應先留存,信件上會蓋上退回原因,這也可以當作確實有送出的證明。
4、存證信函的費用
存證信函首頁50元,之後頁數或附件每張30元,再加計郵資,就是存證信函的費用,以一般頁數通常一份落在50-200元。
5、存證信函會保存多久
依郵件處理規則第34條規定,留存於郵局的存證信函副本,自交寄日起,由郵局保存3年,期滿,郵局得銷燬之。
6、存證信函遺失怎麼辦
在郵局保存存證信函期限3年內,寄件人得持原憑證向原交寄郵局申請查閱或另具副本申請證明;如果原憑證遺失或喪失,仍得以本人的身分證明申請。
收件人如果遺失存證信函,也能提供相關掛號號碼及身分證明提出申請。
申請時應按存證信函的存證費半數來計算查閱費或證明費,且以等值的郵票黏貼在申請書上,向原寄郵局提出申請。
四、律師函是什麼?律師函與存證信函的差異?
(一)律師函是什麼?
律師函是律師接受當事人委任,經過律師分析與法律研究後所撰擬,以律師名義代當事人發出的信函。
律師函與存證信函的功能相似,都是為了向對方進行告知,兩者的區別在於,律師函是由當事人委任律師以律師的名義發出,而存證信函可以由任何人發出。
由於律師函一定是由律師撰擬,其內容相較於一般人撰擬的存證信函會更加專業,且撰寫律師函需要付費,請律師發出律師函代表願意付出一定成本,可以讓對方意識到這件事不可以忽視或隨意對待,應積極地採取行動,包含和解、溝通及協商等。簡單來說,相較於存證信函,律師函是一種比較嚴謹且措辭嚴厲的警告信,也可以讓對方知道自己已經找好律師,如果對方不理會自己不排除透過訴訟解決。
對於複雜或金額龐大的案件,會建議請律師協助寄出律師函,除了確保不會出現對自己不利的內容外,也可以促使對方較為積極協商。
(二)律師函與存證信函的差異?
律師函和存證信函,內容與目的因個案而有不同,例如保存證據、提醒履行義務、警告對方已經侵權等,但共通點都是用來向收件人傳達訊息。
就存證信函與律師函的區別,可參考以下表格來理解:

五、律師函效力是什麼?收到律師函如何處理?收到律師函不理會可以嗎?
(一)律師函效力是什麼?
律師函與存證信函相似可以用在催告、中斷時效或其他希望對方履行或配合行為等情形使其發生相關效力,固然律師函是一種比較嚴謹且措辭嚴厲的警告信,但其本身仍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律師函的寄發並不表示收件人必須依照律師函的要求為一定行為。
(二)收到律師函如何處理?收到律師函不理會可以嗎?
雖然律師函本身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但仍然是代表委任人的意思表示,如果真的收到律師函,也請思考評估是否有回函的必要性,若律師函的內容為真,也想要趕快解決事情、甚至是解除誤會的話,會建議回函表達意見。
若是真的不想回函,律師函上通常會提供律師的聯絡方式,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可以聯繫律師來試著溝通解決事情,畢竟對方都花錢找律師了,如果收到律師函完全不理會的話,對方極有就可能直接走訴訟途徑。
即便律師函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不過收到律師函就表示與對方之間可能存在某些潛在的法律糾紛需要溝通或釐清,建議收到律師函時應詳細檢視內容,如有疑慮應及早處理或諮詢律師商談解決之道,避免日後紛爭擴大進入訴訟,屆時花費的代價可能會更高昂。
六、存證信函委託律師代筆費用多少?律師函費用多少?
(一)存證信函委託律師代筆費用多少?
如選擇委託律師代寫存證信函,律師費用約落在5千元 – 1.2萬元之間,律師會依據案件的複雜程度而定。如需寄發存證信函的對象數量眾多,可能需額外支付郵資及行政費用,建議在辦理前先與律師確認,以避免後續增加額外的支出。
(二)律師函費用多少?
律師撰擬律師函費用約落在1萬元 – 2萬元之間,律師會依據案件的複雜程度而定,建議在辦理前先與律師確認,以避免後續增加額外的支出。
七、存證信函、律師函的常見問題
Q1:存證信函或律師函能取代訴訟嗎?
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都不能取代訴訟,但經常作為「訴訟前的程序」或「警告手段」。若對方仍不履行義務,最終仍需透過法院提起訴訟。
Q2:寄出存證信函或律師函有何優點?
存證信函:能留下明確紀錄,作為日後訴訟的證據。
律師函:展現法律立場與專業壓力,增加對方履行義務的可能性。
Q3:存證信函可以用電子郵件代替嗎?
不行。存證信函必須透過中華郵政的正式程序寄送,郵局才會留下存證副本。電子郵件並沒有同等的效力。
Q4:寄存證信函需要律師協助嗎?
不一定。一般民眾就能寄,不過若內容涉及複雜法律爭議,請律師協助撰寫會更嚴謹。
Q5:律師函寄出後多久會有結果?
時間不一定,有些人會在收到後馬上回覆,也有些人會選擇忽略。律師函的重點是「表達立場與施壓」,而不是保證立即解決。
Q6:律師函能不能強制對方履行?
不能。律師函本身沒有法律上強制力,若對方不理會,仍需要透過法院訴訟或強制執行。
八、結語
存證信函有保存證據的功能,如雙方的爭議後續有訴訟的可能,寄發存證信函會是一個保存證據的良方,對後續訴訟的進行有助益,而當遇到的爭議較為複雜時,尋求律師撰擬內容較為專業、嚴謹的律師函,也可以讓對方正視,進而在訴訟前開啟溝通、商談的機會,建議當收到律師函時應詳細檢視內容,如有疑慮應諮詢律師商談解決之道,避免日後紛爭擴大進入訴訟,屆時花費的代價可能會更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