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律師推薦、家事律師推薦:怎麼挑、律師費用、免費諮詢
找離婚律師,建議優先看三件事:家事案件是否為律師的主要業務、是否由律師本人親自承辦、收費是否事先以書面說清楚。維鼎法律事務所位於台北市大安區(捷運古亭站),由主持律師張維軒律師親自承辦離婚協議、離婚訴訟、子女監護權、扶養費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家事案件;張維軒律師為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委員,經手婚姻家事案件逾 100 件,服務以大台北、基隆與桃園為主,全台案件亦接受委任。費用方面,法律諮詢每小時約 3,000 至 6,000 元,離婚訴訟每個審級約 6 萬至 25 萬元;經濟困難的人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
當婚姻走到盡頭,要面對的不只是要不要離婚,還有夫妻財產怎麼分、孩子跟誰、扶養費多少、要不要打官司。本文先介紹維鼎法律事務所與張維軒律師,再整理挑選離婚律師的 5 個重點、2026 年離婚律師費用、免費諮詢管道,以及律師在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財產分配與監護權能幫您什麼。
另外,律師業界通常不稱「離婚律師」,而稱處理家庭法律案件的律師為「家事律師」;本文兩種說法都會使用。
一、離婚律師推薦:維鼎法律事務所張維軒律師
維鼎法律事務所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捷運古亭站 3 號出口),承辦離婚、子女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家事案件,也處理民事與刑事訴訟。所有案件由主持律師張維軒律師親自諮詢、撰狀與出庭,服務以大台北、基隆與桃園為主,全台案件亦接受委任;外縣市可以線上、電話諮詢,或至事務所面對面諮詢,律師也會到外地法院開庭。
張維軒律師:學經歷與家事專長
學歷
- 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
-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經歷
- 維鼎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委員
-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士林、新北分會扶助律師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家事事件調解委員專業研習結業
- 台北市萬華區、新北市三重區行政中心法律諮詢律師
家事專長領域
- 離婚協議書撰擬與審閱、離婚調解、離婚訴訟
- 子女監護權(親權)、改定監護權、會面交往(探視權)、扶養費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假扣押等財產保全
- 家暴保護令、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每一件離婚案件背後都有不同的難處。張維軒律師處理離婚案件時,除了財產分配與監護權的法律攻防,也重視當事人如何在程序中保有尊嚴;面對股權、保險、不動產等複雜資產,會先整理成清楚的清單,再提出務實的策略。
維鼎法律事務所處理過的離婚與家事案件
以下為本所承辦的家事案件(已去識別化),點進去可以看到完整的處理經過:
- 剩餘財產被請求 700 萬元,法院最終僅判 189 萬餘元
- 丈夫外遇又不願離婚,妻子訴請離婚成功獲法院判准
- 丈夫長期住海外,妻子離婚及子女單獨監護權勝訴
- 離婚後監護權協議不成,母親成功擔任主要照顧者
- 分居多年無法離婚,剩餘財產、親權、扶養費、探視一次調解成立
- 子女探視時間可以要求增加嗎?父方會面交往抗告駁回
如果您的案件在臺北、士林或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可以參考台北離婚律師推薦,了解雙北法院處理家事案件的實務重點。
二、離婚律師怎麼挑?5個判斷重點
挑離婚律師,與其看誰最有名,不如看這位律師是不是常處理家事案件、是否親自承辦、收費是否透明,以及諮詢時能不能具體分析您的案件。
(一)家事案件是否為主要業務
離婚常同時涉及剩餘財產分配、監護權、扶養費與損害賠償,每一項都有各自的實務標準。可以從律師撰寫的文章、承辦過的案件類型,確認家事案件是不是他經常處理的領域。
(二)是否由律師本人親自承辦
諮詢時可以直接問清楚:書狀由誰撰寫、開庭由誰出庭、平常由誰和您聯繫。委任前確認承辦人,可以避免委任後才發現實際處理的是其他人。
(三)收費是否事先以書面說清楚
確認收費方式是按審級還是按件計算、包含幾次調解與開庭、追加監護權或財產分配等請求是否另外收費,並簽訂書面委任契約。
(四)諮詢時能否具體評估您的案件
好的諮詢會針對您的情況說明可行方案、風險,以及需要準備哪些證據。如果律師保證一定勝訴,或保證一定拿到監護權,反而要特別小心。
(五)溝通方式是否讓您安心
離婚案件常常持續數月到一年以上,律師回覆是否即時、說明是否容易理解,都會影響您在這段期間的壓力。
PTT、Dcard 上推薦的離婚律師可以當作參考名單,但每個案件的爭點不同,別人的好評不代表適合您的案件。建議實際諮詢一至兩位律師,比較他們的分析是否具體、收費是否清楚,再決定委任。
三、2026 離婚律師費用:諮詢、協議書、訴訟各多少?
離婚律師費用依服務項目不同:法律諮詢多按小時計算,代撰離婚協議書與書狀按件計算,調解與訴訟委任則按審級計算。以下為 2026 年常見行情:

(一)離婚法律諮詢律師費用:
舉凡與離婚相關的法律問題,都可以向離婚律師諮詢。
收費通常以鐘點費計算,每小時的諮詢費用介於3,000元至6,000元之間。
(二)離婚協議書代撰律師費用:
收費較常見以件計酬,會根據個案需求,收取一次性的代撰費用,一份平均落在8,000元至30,000元之間。通常代撰離婚協議書會包含一定次數的修改在內,在尋求離婚律師代撰離婚協議書前可以向律師確認清楚。
(三)離婚訴訟書狀代撰律師費用:
收費較常見論件計酬,會根據案件需求,收取一次性的代撰費用,一份平均落在10,000元至40,000元之間。
(四)離婚調解和訴訟委任律師費用:
收費上,在法院的調解或出庭大多以「審級」計算,一般離婚訴訟律師費用落在60,000元至250,000元之間;如果有特別的請求項目,例如爭取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剩餘財產分配等需求,會依據請求項目的多寡酌增20,000元至100,000元不等。
提醒您,律師費用會依據個案複雜程度而有區別,建議在尋求離婚律師協助前,應該先向律師諮詢確定價格,確定價格是自己可接受後,再進行離婚法律服務。
四、離婚有免費律師嗎?免費諮詢管道整理
有。經濟困難的人,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由扶助律師代為撰狀、出庭;如果只是想先問清楚方向,也有好幾個免費法律諮詢管道:
-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 法律諮詢不限資力,可以電話、現場或視訊預約。如果要申請扶助律師代理離婚訴訟,需經資力審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收入與資產符合法扶標準的人可以申請。
- 各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 由縣市政府設在法院內,提供家事法律的初步諮詢與資源轉介,也會安排法扶律師提供法律諮詢。
- 地方政府免費法律諮詢: 例如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與各區公所,定期提供免費法律諮詢,通常需事先預約。
- 法院訴訟輔導: 部分法院設有訴訟輔導科,可以詢問書狀格式與程序問題,但不會替您分析個案勝敗。
免費諮詢的時間通常有限,適合先釐清方向。如果離婚涉及剩餘財產分配、監護權或對方不同意離婚,建議再找律師完整評估。
五、離婚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嗎?
不一定。離婚訴訟第一審、第二審沒有強制委任律師,只有上訴到第三審時必須委任律師;但第一、二審的結果往往就決定了財產、監護權與扶養費,建議至少先諮詢律師評估。
離婚官司也就是離婚訴訟,屬於家事訴訟事件,程序依家事事件法並準用民事訴訟法。法律僅在第3審強制請律師,第1、2審沒有強制當事人一定要請律師,也就是離婚官司在第1、2審沒有律師在場也無妨,但1、2審的判決結果往往影響深遠。
(一)離婚訴訟書狀撰寫的專業性
離婚官司的開啟首先要撰擬起訴狀,向法院說明離婚主張和事由,若事由不符合法律規定、證據不充足,法官極可能駁回您的離婚請求,讓您無法順利離婚。由離婚律師代撰書狀能準確釐清爭點,權利獲得保障。
(二)法庭上的辯護攻防
法庭上的一字一句都須小心。律師能避免您因情緒波動做出不利陳述,並在強制調解中協助談判,爭取最大權益。
另外,除了離婚請求外,如您還涉及夫妻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爭奪、子女扶養費請求、子女探視權約定、贍養費請求等事項,這些事項都有其專業性和複雜度,如缺乏處理經驗,亦未請律師協助,不僅最終權利可能受損,亦可能留下未來再度對簿公堂的禍根。
雖然打離婚官司沒有強制一定要請律師,但法院的調解或判決結果往往影響深遠,應當格外慎重,在開啟離婚官司或被迫面對離婚官司之際,建議至少先向律師進行諮詢,讓擅長處理家事案件的離婚律師先就您的案情進行評估,再決定是否請律師辦理。想先了解完整程序,可以參考離婚流程。
六、離婚律師能提供什麼協助?
離婚律師能提供離婚諮詢、撰擬離婚協議書、離婚調解、離婚訴訟、爭取夫妻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贍養費或與離婚有關的侵害配偶權、家暴等的相關議題。

(一)協議離婚:離婚律師能就離婚協議書內容把關,避免造成自己或孩子長遠的不利益
協議離婚在程序上須經夫妻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並經過兩位證人簽名後向戶政機關登記,才算完成離婚手續。
離婚協議書記載的內容大致可分為六個層面:夫妻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贍養費、其他事項等。
由於離婚協議書的記載內容攸關未來自己或孩子的利益,記載的內容有效與否也是確保權益獲得保障的重要關鍵,因此如對於離婚協議書的條件有疑慮需磋商時,建議先向離婚律師諮詢,離婚律師能就所有離婚條件進行分析,甚至可直接請離婚律師撰寫離婚協議書,避免在不熟悉離婚法律的情況下約定影響權益的條款,造成自己或孩子長遠的不利益。
(二)訴訟離婚:離婚律師能在調解時居中協商、爭取最佳調解方案;進入審理時能安排合適的訴訟策略,爭取最佳判決結果
當提起離婚官司後,法院會先安排調解程序,離婚律師能在「調解程序」中居中協商,爭取最佳調解方案;如調解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離婚律師在「法庭審理」階段可發揮證據蒐集與法庭辯護的專業經驗。針對外遇蒐證或監護權爭奪等關鍵議題,律師能有效強化證據的證明力並陪同出庭,在複雜的法律攻防中,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判決結果。
(三)離婚諮詢的6大項目
離婚律師會根據您對於婚姻情形的描述,分析您能否順利離婚,並評估應採用的離婚方式(協議離婚或裁判離婚)。
由於訴訟曠日費時、亦存在變數,律師會透過諮詢的過程確認個案是否有「協議離婚」的可能性,協助當事人以和平、好聚好散,節省金錢與心力成本的方式進行,如難以期待採行協議離婚,就會致力於訴訟離婚的分析判斷。
- 剩餘財產分配:婚後財產如何計算?哪些可以扣除?
- 離婚損害賠償與慰撫金:面對外遇或家暴,如何要求損害賠償?
- 子女監護權(親權):如何爭取小孩的監護權(親權)?
- 子女探視權(會面交往權):沒拿到監護權,還能探視小孩嗎?
- 子女扶養費:非主要照顧者的父或母每個月應該給照顧方多少錢?
- 贍養費:離婚後生活困難,可以要求他方補償嗎?

七、離婚律師可協助爭取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在「清算共同貢獻」,最怕的是對方開始轉移財產,所以「時間點」的掌控很重要。
(一)哪些財產要平分?離婚律師提供的計算對照表
在法律實務上,剩餘財產分配的核心在於計算「婚後財產的差額」,婚後財產少之一方對多的一方取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為了避免當事人在計算時產生混淆,離婚律師通常會協助您將財產歸納為以下分類:

(二)預防財產隱匿:離婚律師如何保全您的權益?
在離婚協商過程中,最常見的爭議就是「對方惡意脫產」。專業的離婚律師能透過以下法律手段協助:
- 財產清冊調取:向法院聲請調查對方的所得資料、金融資產及保險給付。
- 保全程序:必要時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防止對方在官司期間轉移不動產或大筆存款。
本所成功案例|剩餘財產被請求700萬元,判決給付189萬元
夫妻離婚後就剩餘財產發生爭議,對方請求金額從150萬元擴張到700萬元。
張維軒律師逐項就財產取得時間、資金流向與債務答辯,避免不應列入的財產被計算進去,法院最終判命給付189萬餘元,其餘請求駁回。→ 看完整案例
(三)離婚損害賠償與精神慰撫金請求
若離婚是因對方的侵權行為(如:外遇)所致,離婚律師會依民法第 184條及第195條協助您請求「侵害配偶權」之賠償。如離婚係因為對方之家暴行為,離婚律師可協助您聲請家暴保護令,讓您免於人身安全的威脅。
此外,因判決離婚而受有精神上損害、且自己沒有過失的一方,可以依民法第1056條第2項向有過失的他方請求合理的「精神慰撫金」,讓受害者獲得法律上的實質補償。
八、離婚律師爭取監護權與扶養費
真實案例:曾有一位媽媽擔心自己收入不如爸爸,無法取得監護權,但在法庭上,我強調「主要照顧者」的連續性,因為經濟能力不等於照顧能力,法官看重的不是誰能買名牌包,而是誰能陪孩子寫功課、誰了解孩子對什麼過敏。
如果您正面臨監護權爭端,千萬不要因為財力懸殊就自認弱勢,我們要爭取的是「子女最佳利益」,而非「誰較有經濟能力」。
(一)監護權(親權)歸屬:以「子女最佳利益」來判斷
法院判斷監護權並非只看誰的收入高,離婚律師在協助爭取時,會著重呈現以下「子女最佳利益」的關鍵因素:
- 主要照顧者原則: 過去誰陪伴孩子最久、最熟悉孩子的身心狀況。
- 現狀維持原則: 盡量不變動孩子現有的生活圈與學區,維持心理穩定性。
- 友善父母原則: 哪一方更願意讓另一方探視孩子?惡意阻撓對方探視的一方,在法律上會被視為「不友善父母」,進而影響判決。
本所成功案例|監護權談不攏,母親成功擔任主要照顧者
雙方離婚調解成立,但親權、探視與扶養費多次調解仍無共識。
張維軒律師協助整理子女實際照顧情形,法院准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並取得多項事項的單獨決定權;父親負擔扶養費,並依合理方式探視。→ 看完整案例
(二)扶養費與探視權的精細規劃
父母離婚不影響扶養義務,非主要照顧者仍需按月支付小孩的生活費、教育費。
- 扶養費精算:離婚律師能協助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並考量孩子特殊的醫療或補習需求,要求非主要照顧者支付合理的扶養費,並約定「一期未付,視為未來數期已到期」條款。
- 探視權策略:為避免對方未來藉故刁難,律師會協助擬定包含「週末、寒暑假、農曆年、彈性連假」的詳細對照表,並明確約定接送地點與通訊時間。
(三)社工或家事調查官訪視之應對
在訴訟過程中,法院會委派社工或家事調查官進行訪視。離婚律師能指導您如何如實且精準地呈現您的照顧環境與教養理念,確保訪視報告能真實反映您對子女的付出,提高勝訴機率。
九、家事律師和離婚律師有什麼不同?
「離婚律師」是一般人的說法,律師業界通常稱為「家事律師」。家事律師處理的範圍比離婚更廣,凡是由法院家事法庭處理的家庭糾紛都包括在內:
所以找「離婚律師」,其實就是找家事案件經驗豐富的律師。如果離婚還牽涉外遇求償,也可以一併諮詢侵害配偶權的處理方式。
十、離婚律師推薦常見問題
Q1:離婚要找哪位律師比較好?
沒有一位律師適合所有人,建議從三個方向判斷:家事案件是否為律師的主要業務、是否由律師本人親自承辦、收費是否事先以書面說清楚。可以從律師撰寫的文章、承辦過的案件類型判斷經驗,再實際諮詢一至兩位律師,比較分析是否具體。如果您在大台北地區,維鼎法律事務所由主持律師張維軒律師親自承辦離婚、監護權與剩餘財產分配案件,可以先預約諮詢評估。
Q2:維鼎法律事務所在哪裡?張維軒律師處理哪些家事案件?
維鼎法律事務所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65號10樓之2(捷運古亭站3號出口),電話(02)7704-5528,週一至週五08:00至20:00可預約。主持律師張維軒律師為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委員,承辦離婚協議、離婚調解與訴訟、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贍養費、家暴保護令與侵害配偶權等案件,服務以大台北、基隆與桃園為主,全台案件亦接受委任,外縣市可以線上、電話諮詢,或親臨事務所諮詢。
Q3:家事律師和離婚律師有什麼不同?
「離婚律師」是一般人的說法,律師業界通常稱為「家事律師」。家事律師處理的範圍比離婚更廣,除了離婚、監護權、扶養費與夫妻財產分配,也包括家暴保護令、收養、繼承與遺產分割、監護宣告、免除扶養義務等家事事件。
Q4:離婚請律師要花多少錢?
法律諮詢每小時約3,000至6,000元;代撰離婚協議書每份約8,000至30,000元;代撰訴訟書狀每份約10,000至40,000元。委任律師處理調解與訴訟,每個審級約60,000至250,000元,金額依是否另外爭取監護權、扶養費或剩餘財產分配而定。實際費用依案件複雜度而定,委任前應先以書面確認收費方式。
Q5:離婚有免費律師嗎?
有。經濟困難的人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經資力審查通過後,由扶助律師代為撰狀、出庭。單純的法律諮詢不限資力,可以利用法扶、各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或地方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通常需要事先預約。
Q6:在家事法庭可以免費諮詢律師嗎?
可以。各地方法院設有家事服務中心,由地方政府委託民間團體在法院內提供家事法律的初步諮詢與資源轉介,部分法院也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駐點提供免費諮詢。免費諮詢時間有限,適合先釐清方向;如果涉及剩餘財產分配、監護權或對方不同意離婚,建議再找律師完整評估。
Q7:離婚一定要請律師嗎?
不一定。離婚訴訟第一審、第二審沒有強制委任律師,只有上訴到第三審時必須委任律師。但調解或第一、二審的結果,往往就決定了財產分配、監護權與扶養費,建議至少先諮詢律師評估,再決定是否委任。
Q8: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離婚律師能幫我什麼?
雙方無法協議離婚時,律師會協助蒐集符合民法第1052條判決離婚事由的證據,例如外遇、家暴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並陪同出席調解及開庭,爭取對您最有利的判決結果。
Q9:請離婚律師的費用可以要求對方負擔嗎?
原則上不行,律師費由委任的一方自行負擔。只有第三審強制委任律師時,律師酬金才會列入訴訟費用,由法院判決敗訴方負擔。
Q10:離婚官司大約要打多久?
雙方在調解階段達成協議,約1至3個月就能完成。進入訴訟後,每一審級通常需要6至12個月,實際時間視財產清算的複雜度,以及社工訪視或家事調查官的調查進度而定。
Q11:委任律師後,離婚調解本人一定要出席嗎?
要看是否到了調解成立的階段。依家事事件法第30條第1項但書,離婚的調解須經當事人本人表明合意才能成立。律師可以代理前期的談判,但最後成立調解時,本人仍須出席。
Q12:PTT、Dcard 推薦的離婚律師可以參考嗎?
可以當作參考名單,但每個案件的爭點不同,別人的好評不代表適合您的案件。建議實際諮詢一至兩位律師,比較他們對您案件的分析是否具體、收費是否清楚,再決定委任。
Q13:離婚案件找女律師處理會更有利嗎?
律師的家事經驗與專業能力,比性別更重要。不過如果您因為婚姻中的經驗而對男性感到不安,或覺得私密情形難以向異性啟齒,找有離婚案件經驗的女律師,能讓溝通更自在,也是合理的選擇。
十一、總結:找對家事律師,讓法律成為您轉身後的後盾
離婚不只是兩個人關係的結束,更要處理孩子的安排與財產的分配。挑選離婚律師時,看家事經驗、是否親自承辦與收費透明度,比看名氣更重要。如果您在大台北地區需要離婚或家事案件的協助,歡迎預約維鼎法律事務所張維軒律師諮詢,先把案件的方向與風險談清楚,再決定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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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 作者:張維軒律師(維鼎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執業 9 年)
- 最後更新:2026 年 10 月 25 日
- 法規依據:民法第1050條、第1052條、第1030條之1、第1055條之1、第1056條,家事事件法第23條、第30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77條之25,法律扶助法
- 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個案仍需依實際情況判斷。








